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

可以避免的不幸

2011年9月4日在新界元朗發生的車禍使我感到別難過,因為在我上一文章〈行車死火怎辧〉內有提及到有可能造成是這宗慘劇的原因,即使用「行駛了超過十萬公里的車輛」可能出現問題。每一部車輛引擎都有一組指揮引擎運行次序運作的組件,俗稱「CAM帶」,它是有使用次數及時間限制的,到車輛行車超過十萬公 里後若仍不更換,它隨時令引擎死火,出現上述的意外。

另一原因是細車在中線死火時,駕駛者若沒有融匯我在上一篇文章內所述的「虛擬情境」,及時在車輛還可滑行時,費力把車輛移到安全的地方(例如左邊行車線),不幸的情况可能會避免,最少或可把程度減低。車輛死火時,風油軚可能已失去效能,但這時候如能用力轉軚,仍可能把車輛移到安全地方,那其實是必須的。

至於在意外發生後,駕駛者及乘客亦應盡快離開車輛到安全的地方。絕對不可以站在車頭,如能夠的話盡量離開五十公尺,避免死火車被後來車輛碰撞時飛脫的部件撞到,發生危險。

後記:我是一個已經接近八十的老人了。我寫這個BLOG並非為名,也非為利,而是想把過往大半輩子的馬路行走的經驗與大家分享。如即將廢棄的鏍絲散在路旁,有緣人如你合意可接受一二應用,亦可推介其他道路使用者,讓我這根廢置的鏍絲能發揮一些餘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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