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

施比受更...

我不是在傳道說教。「施比受更有福」這句名言的確是放之四海而皆準,值得駕車者領悟再三。為此,我僅在這篇雜談中借用,與各位述談,希望得到共鳴。

我在這裡所述的「施」是與「讓」同義的,衍生出來的意思就是我們在路上駕駛車輛時「讓人」比「受讓者」更安全、更有意義。例如,你在正確的行車線道路駕駛,隔鄰行車線有一輛車意圖切線,向你擠壓過來。你能主動讓一讓的話,並不表示你膽怯或「失威」,而是表示出你的駕駛態度從容、技術深厚,有「及時扭轉安危的氣量」。察覺到鄰線車輛的意圖、舉動,稍稍提早收慢油門,這需要專心的觀察、控制車輛的能力,以及自制的態度。如果道路使用者都能夠做到,就可以避免大至嚴重傷亡交通事故,小至輕微碰撞、爭吵勞氣。

2003年的屯門公路汀九段巴士墜落三十五咪山坡造成即時有乘客18死多人受的的災難性車禍,發生距今已有10年。那天藍天白雲是一個美好的早上,巴士車長跟往常一樣駕駛巴士接載前往上班的乘客,當中包括學校老師、學生及其他乘客。巴士穿過了市區各個巴士站後轉上屯門公路向目的地行駛,司機駕駛操作非常穩定,車子在公路上平滑前進,在車箱內除了聽到引擎平穩的運轉聲及偶然漂來幾聲清脆學童歡笑聲,每個乘客都在享受寧靜、舒適的旅程。

突然,鄰線的貨櫃車向巴士行駛的線上壓過來。巴士急速煞車、一聲巨響、一陣强烈振盪,就這一瞬間,巴士被拖帶墮落三十五咪高的懸崖,十八名活生生的人(包括巴士車長、乘客中部份老師及學生) 就在剎那間離開我們走了,十八個家庭瞬間陷入錐心痛苦的劇變,餘下各傷者在現場飽受痛楚,日後在身心也留下陰影。

意外因何發生?究竟是誰之過?

根據官方調查公佈:「巴士在公路左線行駛,貨櫃車拖着車架在中線行駛,據說貨櫃車車架因閃避一輛客貨車切入因而向巴士擠壓」而造成這宗傷亡嚴重的車禍,惟,該客貨車沒有在現埸被發現。是耶?非耶?法庭已有定案。往者已矣,誰對誰錯不是本文討論範圍,重要的是能從事件學習教訓。

如何避免各式各樣的車禍發生的成因,正是我想要帶出來的訊息。我覺得關鍵中之關鍵是個「讓」字。雖然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講法,但駕駛時用來保障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其實很實用。在快速公路上駕駛,切忌讓自己與鄰線的駕駛者萌生起「競賽」心理,這是極度危險的意念。例如,當你從後鏡中察覺到你的鄰線有一車輛從後來勢洶洶意圖超越你的車,你會:第一時間收慢油門讓其越過,這是「海闊天空」的做法,值得推薦。或是,你認為:「我在正確行車路線上行駛,我守法駕駛,不需要讓不守道路規則的人」。於是繼續我走我的陽關道,不加理會壓過來的車輛,兩車在狹窄公路行車線上並排追逐、互有進退,結果可能擦槍走火,釀成傷亡事故,累及其他道路便用者,何苦來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